成都ISO9001采购控制程序2
1、目的
对原材料、辅助材料等物资采购和外委、外协等外包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品及外包过程质量,以保证公司最终产品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满足顾客需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构成本公司产品的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外委、外协、委托服务等外包过程的控制。
3、流程(见附件8.1)
4、职责
4.1 营销部负责本程序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a. 负责按公司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调查、评价,制定《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业绩进行质量跟踪管理,定期组织评审,建立供方档案;
- 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4.2 生技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及《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3 品质部负责采购物资及外委、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检验、试验。
4.4 生技部负责外委、外协等外包过程的控制。
5、工作程序
5.1 采购信息
5.1.1 采购文件
5.1.1.1采购文件应包括拟采购产品的信息:
- 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可直接引用各类标准或提供规范、图样等技术文件);
- 对产品验收要求。
5.1.1.2适当时采购文件还包括:
a. 对供方的产品、程序、过程、设备、人员提出有关批准或资格鉴定的要求,如对供方产品的安全认证要求,对加工过程、设备及人员要求、委托检测的服务要求等;
b. 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本公司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物资采购计划》、《申购(协)单》、《物资采购合同》等。
5.1.2 公司采购文件的制定与管理
5.1.2.1生技部负责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在当月月底25日前提出下个月的《月生产计划》及外包计划。
5.1.2.2采购计划
营销部根据《月生产计划》及库存物资的消耗情况(库存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安排采购任务。辅助及低质易耗品由生技部填写《申购(协)单》,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营销部组织购买。外包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生技部安排专人实施。
5.1.2.3 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计划、外包计划在实施采购前,应与供方、分包方签订经济合同,合同
中应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供货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并
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要求,办理签章手续、归档备案。
5.1.3 采购合同的审批
诚通咨询过的公司规定采购文件发放前,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对其内容进行审批。必要时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评审,以确保采购文件的内容适宜、充分。相关的采购文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以保证其有效性。
5.2 采购物资分类
公司根据采购物资对本公司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a. A类物资:又称为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的物资;
b. B类物资:又称为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物资;
c. C类物资:又称为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只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公司根据采购物资对本公司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对物资供方、及外包方的控制方法。公司根据采购产品的重要程度来评价、选择供方。
5.3、合格供方的评价原则
5.3.1 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满足公司采购产品需要并且符合产品要求的物资。
5.3.2 通过试用达到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并通过品质部按照产品技术标准检验认可。
5.3.3 通过产品和管理体系认证,并且有相当的供应能力和信誉。
5.3.4 在同等条件下能够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5.4 对供方的调查与评定
5.4.1 营销部负责组织实施对物资供方的供货质量、价格、供期能力、服务的完善程度等进行调查,比较,并将调查结果记录到《供方调查评定记录表》中。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以便于比较和鉴别。
5.4.2 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供方,应要求其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资料,以证实其质量保征能力。
5.4.3 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书面证明材料外,还应:
a. 提供少量样品进行检验和小批量试用,样品检验并经试用测试合格后才能作为合格供方的选择对象;
b. 由品质部负责对样品验证及小批量试用效果的检测,出具相应的验证、测试报告,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中的相应栏目,并将验证、检测报告反馈到营销部、生技部;
c. 样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样品验证、小批量试用检测均合格的供方,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4.4 对于一般物资供方,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各相关部门提供评价意见,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4.5 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可免除对其专门的调查,通过进货验证的方法来完成对供方的评价。对那些产品质量稳定、服务周到完善,价格合理、技术资料齐全的供方,由物资验证部门予以识别,做好记录,并组织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供方做出评价。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4.6 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可免除评价程序,通过对采购物资的验证来进行质量控制。
5.4.7 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问题,营销部应向供方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仍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5.4.8 营销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评价,填写《供方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管理者代表,但应加强对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5.4.7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合格,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5、特殊采购
采购计划中有特殊要求,而《合格供方名录》中又无合适的供方时,营销部应提出在未经评价的供方实施采购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事后应补充进行合格供方的调查并经评价后决定是否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5.6、对外协加工的供方控制,可参照上述条款规定执行。
5.7、对服务供方的控制
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供方,如运输公司、检测机构等,也应经评价合格后方可向公司服务。对于本公司无法检测的项目,送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资格(通过ISO/IEC17025标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5.8、采购的实施
5.8.1 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根据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申购(协)单》,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5.8.2 批量采购订货应按本程序5.1.2.3条规定签定《物资采购合同》,实施采购。
5.8.3 采购部门必要时,应根据需要将相应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提供给供方;
5.8.4采购前将采购文件交营销部确认后,并核实提供给供方的技术要求是否有效,再实施采购。
5.8.5 为确保供应商能如期交货,采购员应根据《物资采购计划》跟催供应商按要求交货。
5.8.6 订单变更
a.生技部对顾客已确认的订单如需变更时(交期或数量),应在订单变更当日书面通知营销部,采购员立即与供应商沟通,经主管核准,传送到供应商,如有问题时即时与三方协调解决。
b.供应商接单后,如因故导致交期或数量有所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势通知营销部,由营销部与供应商,生技部协调对策。
c.工程变更
采购员应先行调查厂内及供应商的库存,为切换提供变更前零件总库存量,然后将生技部发布的《技术变更通知单》 ,通知供应商及各相关单位,并负责督促供应商配合。
5.9、采购产品的验证
对采购产品的验证活动可包括试验、检验、测量、观察、工艺试验、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等方式。根据采购物资的重要程度,结合公司的检测能力,对不同的采购物资可采用不同的验证方式。
5.9.1 采购的产品的进货验证
采购员将物资购回后,做好待检标识,通知品质部检验人员根据检验规程的要求分类进行验证。合格后质检员认真填写好产品检验记录,做好合格标识。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采购员应根据品质部的合格证明,到库房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库管员应对产品名称、质量状态、数量进行仔细查证、清点、核实无误后办理入库。
5.9.2 到供方现场实施验证
对限于公司的检测能力,无法进行进场检验的采购物资,公司品质部可与供方进行协商,组织验证人员到供方现场,对照产品的技术规范,进行生产过程参数或试验、检验过程进行跟踪验证。
5.9.3 顾客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
若顾客提出到供方现场进行采购产品验证的要求,本公司应予以满足。公司品质部负责根据顾客要求,同顾客商定好产品的放行方法,作好验证工作的协调和安排。
5.9.4 顾客在本公司现场实施验证
若顾客提出到本公司现场进行采购产品验证的要求,本公司亦应予以满足。公司品质部负责根据顾客要求,按本公司产品放行办法,作好验证工作的协调和安排。
5.9.5 顾客的验证不能免除本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拒收的可能。
5.10、外购产品的状态标识
a. 待检状态:外购产品进公司后,库管员组织将物品放在“待检区”,或在产品上挂上“待检”标识牌。对于本身未做产品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物料,需挂上“标牌”或贴上“标签”,标识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日期等内容。
b. 合格状态:检验或验证合格的采购物资,库房根据其类别和特性安排进入相应的库房或区域。库管员对库房内的产品分类别或规格型号及检验状态进行存放,并挂上“标牌”或贴上“标签”,注明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盖上“合格”印章进行产品标识。库管员根据“合格” 标识办理入库手续,已入库上账的产品均为合格品,在仓库存放可不挂合格标识。
c 不合格状态:当检验不合格时,由检验员挂上“不合格”标识牌或堆放到指定的不合格区域或不合格隔离架上,并作好不合格状况说明(不合格品的名称、图号、批次号、数量、工序、原因、责任者等)。
5.11、对采购物资验证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要求,由有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6、相关文件
6.1、记录控制程序 CT/ZX-B-01
6.2、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CT/ZX-B-10
6.3、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CT/ZX-C-06
6.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CT/ZX-B-11
7、记录
7.1、供方调查评定记录表 CT/ZX-J-07-01
7.2、合格供方名录 CT/ZX-J-07-02
7.3、供方评定记录表 CT/ZX-J-07-03
7.4、申购(协)单 CT/ZX-J-07-04
7.5、物资采购计划 CT/ZX-J-07-05
7.6、物资采购合同 CT/ZX-J-07-06
7.7、供方业绩评定表 CT/ZX-J-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