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ISO9000实验室手册(二)
5.6 实验室审核参照《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7 处理顾客抱怨参照《服务和顾客满意度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6 实验室人员
6.1 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详见《计量理化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6.2 实验室人员培训及资格
6.2.1 试验人员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试验检定/校准工作一年以上,掌握相关专业技术和实际操作技能,参加上级测试机构培训考核,获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并按规定复证。
6.2.2 新购设备或使用新测试程序,要进行工作原理、结构性能、操作方法、维护保养方法的培训。
7 实验室标识和试验
7.1 接收
7.1.1 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受理《试验请托单》和试件,作好登记和编号,并发放到试验员进行投试。
7.1.2 试验人员接到试样后,应对试样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有问题,应在工作开始前向技术人员反映,由技术人员处理。
7.2 标识
7.2.1 试样的标识
1) 未试验的试样,贴上写明要求的标签或装入试样袋,放置在“待检区”。
2) 试验完的试样,在标签或试样袋上写明试验报告编号,放置在“已验区”。
7.2.2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标识
1) 经检定或鉴定合格的检测设备,应出具检定(鉴定)合格证书,并在实物上贴上“合格”或“准用”色标。
2) 经检定或鉴定不合格的检测设备,应出具报废通知单,并在实物上贴上“报废”色标。
3) 暂时不用的检测设备,应开具设备封存单,并在实物上贴上“封存”色标。
7.3 搬运
7.3.1 试样由送验者负责搬运;外送试样由实验室负责包装好,申请合适的运输工具,防止损坏。
7.3.2 检测设备在送检过程中应根据设备要求使用或申请不同的运输工具,禁止违章操作。
7.4 防护
7.4.1 实验室负责将试验完毕的试样放置在已验区,2个工作日内通知送验人员取回。
7.4.2 实验室负责对已检定合格的检测设备进行检定后防护处理(如涂防锈油、油封等),将其放置在已检定合格区域内,2个工作日内通知送验人员取回。
7.5 保存
7.5.1 送检人员不需要取回的样品的保存
1) 按规定不需要保存的试样,保存期为二周。
2) 按规定需要保留的试样,试样应妥善保存,超过保存期后,经批准可以进行销毁或处理。
7.5.2 对备用的检测设备,由实验室对其进行周期检定和维护保养。
7.6 实验室设备
7.6.1 实验室设备的检定和校准准则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7.6.2 所有受控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均应贴上表明其状态的色标。“色标”不得随意使用和破坏,使用人员或有关管理人员发现“色标”有错误或遗失后应立即报告技术部,计量管理人员核实后,根据原始记录补办色标或重新申请检定。
7.6.3 实验室设备的使用
1)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后,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实验室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向室主任报告,查明故障原因。如果故障与量值的传递有关,在排除故障后,应重新校准或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 不使用未经检定/校准或超过周期的检测设备。
4) 不准使用检测设备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工作。
7.6.4 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保养
1) 实验室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 实验室设备按《二级保养制度》执行,以保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和精度。
7.7 数据可追溯性
7.7.1 测试员在检定或校准或试验时,做好原始记录,对于在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数据(样品),应保存到它在实验室使用期内到最后测试报告的完成,能从最终报告追溯到原始数据(样品)。
7.7.2 当出现检定或校准或测试数据(结果)有偏差或错误时,由测试员进行追溯,根据其重要性、严重性作出处置,报处领导审批。
7.8 测试记录和报告
7.8.1 测试记录应按规定要求填写,做到正确、齐全、清晰、完整,有可追溯性,由实验室整理和保存,保存期为五年。
7.8.2 测试报告——用于产品及零部件实验室型式的试验。
1) 测试报告的分类:
长度计量测试报告——用于产品及零部件的尺寸检测;
金相试验报告——用于产品、零部件及原材料金相分析;
产品性能实验报告——用于产品性能检测;
机械性能报告——用于产品、零部件及原材料机械性能分析;
化学分析试验报告——用于产品、零部件及原材料化学成分分析。
2) 测试报告的格式见附页A、B、C、D、E。
3) 测试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实验室留底,一份发放送验部门,送验部门应分类保存,保存期为三年,外购器材和产品重要测试报告应按时归档,长期保存。
7.8.3 检定和校准证书,由送检单位保存,保存期为一个检定周期。
8 实验室过程控制
8.1 实验室设施和测试场地的照明、采暖、通风、能源应便于测试工作正常运行。
8.2 实验室有温度、湿度要求的,应有空调设施,并且应在作业指导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检定/校准或测试工作,同时做好监控记录。
9 实验室检定/校准和试验方法
9.1 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9.1.1 实验室负责按照顾客要求,选用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编制实验室检定/校准或测试作业指导书。
9.1.2 标准方法在检定/校准或测试前,应验证其满足标准规范的能力。
9.2 非标准方法
9.2.1 当有必要使用标准以外的方法时,必须征得顾客的同意。
9.2.2 非标准方法在使用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9.3 测量系统分析
实验室负责采用测量系统分析(MSA)来估算检测工作的准确性。
- 检定量值溯源:
各种检定量值按《实验室检定量值溯源规定》溯源到国家标准。
10 统计方法
实验室负责采用排列图和因果图法分析在用量具合格率低的原因,制订对策表,逐项加以解决。
11 认可的实验室
对本企业实验室无法检定/校准的设备或测试的试验样品,必须送到具有ISO/OEC导则认可的实验室或顾客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检定/校准或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