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ISO900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目的


规定对不合格品及可疑材料产品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的办法,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不合格品及可疑材料产品的控制。


3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活动的归口管理,协调其标识、判定、记录、隔离、处置等工作。
3.2技术部负责组织新产品设计定型前不合格品的审理;编制批量生产产品不合格品处理规范和缺陷分类,并提出返修工艺规程。
3.3 生产部负责组织设计定型后至生产定型前工艺试制中不合格品的审理。
3.4供应部负责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和处置,并负责与供方联系办理拒收或让步接收手续。
3.5品质部和车间负责工序间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隔离和处置,办理让步接收手续。并负责调查分析不合格品产生原因,明确责任者,制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


4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产品研制或生产过程中,凡不符合已批准的产品图纸、技术条件、工艺规程、技术标准、标准样件和其他有关技术文件的原材料、配套件、标准件、半成品、成品,均为不合格品。
4.2可疑材料或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置。
4.3不合格品的判断、标识和隔离
4.3.1检验人员按规定对产品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和试验,依据有关技术文件、标准样件规定,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当检验人员无法判定时,交技术员处置审查后,由公司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判定。
4.3.2进公司复验不合格的原材料、辅料、标准件、配套件,分别由供应部、生产部、库管人员负责,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标识和隔离。
4.3.3车间各工序间不合格零部件、半成品的判定,由检验人员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隔离。同时填写《工序质量信息反馈卡》,交技术部审核,品质部按技术部的批示合理处理。
,交品质部处理。
4.3.4成品不合格的判定,由品质部检验员负责,并按规定进行标识、隔离。同时填写《工序质量信息反馈卡》,交技术部审核,品质部按技术部的批示合理处理。
4.3.5产品出公司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市场部成品库负责标识、隔离,由品质部复验处理。
4.4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置
4.4.1不合格品必须经不合格品评审组织,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进行评审,依评审结论进行处置。
4.4.2已判为不合格品的外购器材,供应部、生产部负责处置。属拒收的应及时通知供方,并联系退货事宜。属让步接收的,由供应部、生产部或供方办理《外购器材超差利用单》,经单位领导签字认可,技术部、生产部、品质部会签,副总经理批准后,发相关部门执行。同时,通知供方。

4.4.3生产中不合格品已判为废品的,由品质部检验员出具《工序质量信息反馈卡》,经技术员审核,技术部和生产部参加品质部组织分析评审会,副总批准。作好标识,入废品库集中管理,登入《废品登记台帐》。

4.4.4生产中不合格品已判定为返工、返修品的,由技术员签署返工(返修)批注,经技术部领导批准后,交车间工序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交检验人员复验合格后,才能放行。作好检验记录。
4.4.5在没有得到顾客批准前,不准将外观可见返工痕迹的产品作为维修件。
4.4.6生产中不合格品已判为让步接收(原样超差利用的),凭技术员签字转序。
4.4.7顾客退回不合格的处理
4.4.7.1由市场部填写退货单,品质部负责组织不合格评审,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复验意见,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市场部还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4.4.7.2包装不合格和运输损坏的产品,生产部负责更换不合格包装,并对产品进行返工,产品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放行。
4.4.8对重大不合格和重复发生的不合格品,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5不合格产品统计:车间各工序、供应部、生产部,每月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品质部汇总、分析。
4.6优先减少计划
4.6.1品质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统计,并量化。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质量分析、查找原因、制订不合格品优先减少计划,并监控纠正措施的实施。
4.7经工程批准产品授权
4.7.1凡与当前批准不同的产品过程(同样适用于供方),事先未得到顾客授权前,不得放行。
4.7.2技术部、生产部分别记录所管产品批准的日期、数量、授权期,确保符合原有的或替代的规范要求。
4.8返工作业指导书
4.8.1技术部负责编写各工序“返工作业指导书”,其内容应包括:返工零件批次管理方法、返工方法、检验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