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产品最终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本公司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提供产品质量保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和各种成品检查。
3.定义
终检员——产品最终检验及质量控制的人员。
4.职责
4.1各生产车间主管
4.1.1 保证本程序完整、持续、有效地实施。
4.1.2 对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方案。
4.2 终检员
4.2.l 对完成了生产全过程的所有产品进行抽查或全检。
4.2.2依据事实针对检验结果做客观正确的判定,并如实填写《成品检验报告》,交相关生产车间主管。
4.2.3 对所在成品应做好各种标识,已检的成品要在包装箱上签名(盖章)。
5.程序
5.1 从事成品检验的人员应按《培训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同时,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计量仪器应按《计量仪器控制程序》的要求准合格。
5.2 成品检验,应在所有的工序质量检验都已完成且合格后进行。
5.3 车间成品检验
5.3.l 所有完成加工过程的产品部件,在安装、包装前,车间终检员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5.3.2 严格监督生产员工按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作业,不允许不合格品流人包装工序。
5.3.3依据本公司制定的产品检验标准,检验合格并在核定栏内盖印章或签名才能送成品库。
5.3.4 检查内容
A.所有生产车间完工工件.在安装前.安装工序终检员按《安装质检工作指示》的要求,按批号对每种规格工件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记录于《工序质检记录表》内,合格后按《试装检查工作指示》对拆装出厂的家具(如实木台、胶板台等),每批每种起码要试装1件(一般情况下应每件都要进行一次试装),合格后将结果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中交相关生产车间主管审核,并检查按要求安装的五金配件是否合格,才可往包装工序移交。整装产品按《安装质检工作指示》全面检查,板面完好无损,喷油符合质量要求,内外结构严密紧凑,边角、隐微处质量符合要求,并将结果记录于《工序质检记录表》内,方可转人包装。
B.若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理。若整批不合格,则由各相关车间主管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开《纠正预防报告》交生产工序进行分析改善。
C.进人包装级的工件,包括整装、散装件、五金配件等,由包装终检员按照《包装检查工作指示》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包装作业,包装终检员每天均须向各相关生产车间主管提交《工序质检记录表》。
D.不合格品返修件必须经终检员检验合格后,记录于《工序质检记录表》中,方可包装。
E.包装时要详细查对工件配套情况;单包工件数量。五金件数量等,严格按照《包装顺序表》准确无误地包装。
F.没有进行试装的五金件(包括安装所需要的紧固件,如螺钉等)由包装终检员到原材料库按出货总量的10%进行抽检,内容包括小包装的数量、规格、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随行五金件的包装是否加外包装,未加外包装的是否有多层软包装袋,并将结工序质检记录表单中。
5.3.5成品检查内容还须包括产品及包装品外观检查,包装检查。
5.3.6成品外包装包括:合格标识、批号、型号、操作者工号、质检员姓名或号码及唛头。
5.4成品仓出货前检查
5.4.1 经车间终检员检验合格送往成品库的成品,成品库终检员要按每批号的不同产品型号进行抽查,整装件每批抽查4件以上,拆装件每批2件以上,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前,必须有销售人员现场查验,发现问题时.加抽l~2件.仍有问题时.提交《成品检验姐告》送厂长/五金部经理/制造部经理,并视情对该批号入库产品全检。
5.5 对超过储存期的成品,出货前成品终检员要分产品型号和类别各抽查一套,如发现有问题时,要开包全检。
5.6 检验记录:所有的成品检验都应有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予以妥善保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