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ISO9000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控制程序
1、目的。
6.4 《观察项》 CT/QR8.1-04
本程序规定要定期对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验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并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2.1 本程序规定的审核对象为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覆盖的活动。
2.2 本程序不包括产品质量审核。
3、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的领导,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年度审核计划,任命并授权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组组长及成员。
3.2 质检部是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3.3 审核组组长直接负责每次审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4 我公司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各部门对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给以配合和支持,并对纠正措施的实施及其效果负责。
3.5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按照组内分工,根据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系统地审核。
4、工作程序。
4.1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计划。
4.1.1 每年元月底前,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质检部编制该年度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计划,确定年度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以及公司内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产品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上次审核问题较多时,应增加的审核频次的规定。
4.1.2 对各部门或各要求的审核频次取决于其现状和重要性,在一年12个月中所有部门和质量管理体系所涉及到的活动至少应覆盖一次。
4.1.3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组组长,负责编制每一次审核的实施计划,明确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时间、审核组成员及分工等。
4.1.4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计划应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4.1.5 根据审核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选送适当人员外出培训,获得内审员资格。
4.2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准备。
4.2.1 由管理者代表任命并授权内部质量审核组组长及成员。
4.2.2 审核组成员必须是具有内审员资格的人员组成,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人的工作。
4.2.3 审核组收集研究审核中要涉及到的与质量活动有关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文件。
4.2.4 由审核组成员编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检查表》和有关审核记录等需要使用的文件。
4.2.5 审核组在审核前五天内通知有关部门确切的审核日期和需配合事项。
4.2.6 受审核部门应做好内部工作和落实需要配合的事项。
4.3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实施。
4.3.1 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陈述与审核有关的事项,受审核部门应参加首次会议,所有与会人员要签到。
4.3.2 审核组成员按照审核计划的分工,以检查表为主要工具,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的审核活动,记录审核结果。
4.3.3 现场审核中发现不合格项,审核员应及时记录其不合格事实,描述应准确、具体,向受审核部门领导或陪同人员交换意见,得到他们的确认后编写不合格报告。
4.3.4 审核组内部召开会议对审核的观察结果汇总分析,以便对审核结果作全面的总体评价。
4.3.5 审核结束由审核组组长召开受审核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向与会者报告审核结果,宣读不合格报告,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期完成,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到。
4.3.6 由审核组组长编写《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于审核结束后一周之内分发到公司领导,受审核部门和相关部门,并提交给管理评审。
4.4 纠正措施。
4.4.1 对内部质量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项责任部门必须调查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计划,完成日期,经审核组认可,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以消除不合格及其原因。
4.4.2 如果受审核部门坚持不同意对不合格的判定,也不肯提出纠正措施,其争议应提交管理者代表仲裁。
4.4.3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问题隐患,尚够不成不合格项的,可作为“观察项”处理。
4.4.4 受审核部门按纠正措施计划组织实施,做好记录,并对其有效性负责。
4.4.5 由质检部组织内审员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措施完成后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
4.4.6 验证有效,不合格项关闭,如仍不合格,除限期纠正外,由质检部提出其处罚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 审核记录。
4.5.1 在内部质量审核过程中,包括计划、准备、实施、纠正措施等阶段应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
4.5.2 对各种记录和资料应分类整理,由质检部妥善保存。
5、支持性文件。
5.1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CT/QA5.1-2003
5.2 《记录控制程序》 CT/QA4.2-2003
6、记录。
6.1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检查表》 CT/QR8.1-01
6.2 《不合格报告》 CT/QR8.1-02
6.3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CT/QR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