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质量认证--治安巡逻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治安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工作。

3 职责

3.1  管理处主任负责抽检、指导治安巡逻工作。

3.2  保安治安应急分队班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处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3.3  治安应急分队组长,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治安巡逻工作。

4 程序要点

4.1 治安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 治安巡逻员要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4.1.2 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4.1.3 巡查小区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 对在小区内流动摆卖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属“三无”人员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对“三无”人员进行处理。

4.1.5 对小区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 治安巡逻的基本任务

4.2.1 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a) 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扰乱小区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的;

—— 扰乱小区内的穿梭巴、村巴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小区生活工作秩序的;

——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b) 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

——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

——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c) 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入住宅的;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 写恐吓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胁迫或者诱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的邮件、电报的。

d) 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 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的;

——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 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其他公用设施的;

—— 违反小区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 违反小区规定,在住宅小区内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

e) 预防和制止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 故意阻碍消防通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 埋压、圈占或损毁消防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的挪作他作,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f) 预防和制止违反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出租屋管理的行为:

   —— 假设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 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 出租屋或床铺供人住宿,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4.2.2 保护种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4.2.3 维护小区内交通秩序。

4.2.4 协助小区内住户的报警。

4.2.5 为行人、住户指引带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病人、老人和儿童。

4.2.6 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公共事务部。

4.2.7 巡视小区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公司的有关部门、商铺、住户,清除隐患。

4.3  治安巡逻工作的检查

4.3.1 治安巡逻员对小区内的违章停车、违章行驶进行检查。

4.3.2 治安巡逻员对管辖区域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4.4 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

4.4.1 治安巡逻员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认真详细的记录在《治安巡逻签到表》内。

4.4.2 治安组长将本次的情况收集并记录在《治安应急分队一日情况汇总表》、《值班情况情况记录本》内。

4.4.3  治安应急分队班长对《治安巡逻签到表》、《治安应急分队一日情况汇总表》、《值班情况记录表》的记录内容进行审批后,交保安内勤存档、保管。

5 记录

5.1 《治安巡逻签到表》

5.2 《治安巡逻登记表》

6  相关支持文件    

《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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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