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ISO9001--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 范围:适用于所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3 职责
3.1成都ISO9001 管理处主任负责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入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相关证件办理的审批工作。
3.2 管理处保安主管负责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3.3 保安班/组长、队员负责按适用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具体实施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
3.4 管理处文员协助办理有关证件及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
4 程序要点
4.1 基本原则
4.1.1 依法办事的原则。管理处主任和保安主管在管理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时必须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4.1.2 文明服务的原则。保安管理人员在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要文明服务、文明执勤。
4.1.3 时效性原则。保安管理人员在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4.2 小区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
4.2.1 出租屋和暂住人员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及《暂住证》的办理:
a) 保安主管对小区辖区内的出租屋业主和暂住人员在入住小区7天内通知其到管理处办理《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及《暂住证》;
b) 管理处文员对业主填写的《出租屋许可证申请表》及业主与租屋方签订的租屋合同和《治安责任书》或暂住人员填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的有关办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后呈交管理处主任审批;
c) 成都ISO9001管理处主任按《公安部租住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及办理小区内业主员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及暂住人员的《暂住证》:
d) 管理处文员将管理处主任审批办证的有关申请资料及办证用工本费用统一送交当地派出所办理;
e) 管理处文员从业主或暂住人员的办证申请当天起,15天内办好《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3天内办好《暂住证》,并将已办的证件登记存档,将证件的年审期限及过期补办的信息资料反馈给保安主管;
f) 《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有效期分为一年、半年两种;《暂住证》的有效期分为3个月、半年、一年三种。
4.2.2 《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年审及《暂住证》的过期补办工作:
a)保安主管根据管理处文员反馈的信息资料在《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到期年审或《暂住证》到期的7天前通知业主年审《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或暂住人员补办《暂住证》;
b)管理处文员对业主填写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或暂住人员补办过期暂住证填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的有关办证资料进行办理,整理后呈管理处主任审批;
c) 管理处主任按《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出租屋租赁期的治安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按《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暂住人员补办过期暂住证填定的《暂住人口登记表》。
d) 管理处文员按本标准作业规程4.2.1d、e的标准办理及存档。
4.2.3 管理:
a)成都ISO9001 保安班组长对小区内分管片的出租屋暂住人员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登记存档;
b) 保安班组长、队员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房屋出租登记表》后反馈给管理处文员。保安对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时,必须经保安主管批准,并要求两人以上同时检查,严禁单独一个对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c) 保安班组长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的搬迁情况及时掌握:
—— 通过管理处文员办理证件登记情况的反馈;
—— 通过各封闭小区岗亭保安员登记情况的反馈。
d) 协助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进行清查,对漏办的对象督促其办理《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
e) 出租屋的卫生、用电安全、租住人员变动、治安责任等实施管理。对租住人或暂住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3 小区内施工人员申请《施工证》的办理
4.3.1 申请办理程序
a) 保安主管通知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在其入驻小区施工的当天到管理处办理《施工证》;
b) 管理处文员检查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填写的《临时施工申请表》与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经核实后呈交管理处主任审批;
c)管理处主任审批当天,管理处文员办好《施工证》,并作登记存档。
4.3.2 管理
a) 保安主管对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地点、住宿地点、住宿情况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作登记存档;
b) 对施工单位宿舍的卫生、用电安全、灭火器配备实施管理,对施工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4 成都ISO9001对小区内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4.4.1 保安主管按《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对小区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依法管理;
a) 将清查小区“三无”人员的工作纳入保安日常巡逻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
b) 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管理,将小区辖区内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三无”人员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4.2 保安治安应急分队采取不定时或有针对性方式对小区内的主要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如停车场、食街、商业街等)进行清查:
a) 对小区辖区内闲游、逗留的乞讨人员及派单人员以及有精神病、醉酒闹事等妨碍小区治安秩序的人员彻底清查并将其驱逐出辖区范围;
b) 对于在住宅小区内扰乱治安秩序、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的“三无”人员,将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作记录存档。
4.5 记录存档
4.5.1 成都ISO9001管理处文员对小区业主、暂住人员、施工人员所办理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施工证》的办证资料及证件有效期等归档,对于“三无”人员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填写“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登记存档。
4.5.2 管理处文员根据《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住宅小区建筑施工证》的存档资料,及时将证件的有效期限反馈给保安主管,督促有关人员补办或年审有关证件。
4.5.3 管理处文员对《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住宅小区建筑施工证》及“三无”人员处理的有关资料保管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 记录
5.1 《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5.2 《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
5.3 《临时施工证申请表》5.4 《暂住人口登记表》
5.5 《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
6 相关支持文件
6.1 成都ISO9001《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6.2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成都诚通咨询有限公司
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