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庭院绿化代管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花木、园林代管作业,确保住户对庭院绿化代管作业的满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开展的私家庭院花木、园林代管作业。

3 职责

3.1 管理处园林绿化主管负责为住户办理花木、园林代管作业。

3.2 财务部/收费员负责花木、园林代管的费用收取。

3.3 园林绿化主管负责花木园林代管收费标准制定、代管作业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监控。

3.4 园艺师、技术员及班组长负责协助主管进行花木园林代管的具体实施与技术指导。

3.5 绿化工负责按照本规程进行私家庭院绿化管理具体操作。

4 程序要点

4.1 私家庭院花木、园林代管收费标准的制定

4.1.1 园林绿化主管根据市场行情、私家庭院规规模及代管质量要求等制定出相应的服务收费标准。

4.1.2 花木、园林代管服务费用标准应分别制成

a) 单次花木、园林代管收费标准;

b) 月度花木、园林代管收费标准;

c) 年度花木、园林代管收费标准。

4.1.3 以上私家庭院花木、园林代管收费标准须报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4.2 花木园林代管手续办理

4.2.1 住户向管理处提出私家庭院花木园林代管要求。

4.2.2 管理处主任通知园林绿化主管一同到蔗貌现场了解代管花木、园林情况,并作记录。

4.2.3 住户应到管理处签订《私家庭院花木、园林委托管理协议》,如果住户提供私家庭院的备用钥匙,则钥匙应由管理处指定人员保管。

4.2.4 住户到管理处交纳保养费用。

4.2.5 管理处将《私家庭院花木、园林委托管理协议》副本交园林绿化主管,通知其做好相应的作业安排。

4.3 私家庭院花木、园林代管具体组织实施

4.3.1 园林绿化主管根据《私家庭院花木、园林委托管理协议》内容及住户特别要求,制定保养计划私家庭院,并做好相应人员及工具或其他物资准备。

4.3.2 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住户庭院管理作业,同时必须有园艺师、技术员现场监督、指导。

4.3.3 当绿化员工为住户提供绿化养护服务时,必须按《物业管理员工服务管理规程》的要求提供服务。

4.3.4 住户家庭绿化保养操作应依照相应的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4.4 住户庭院保养注意事项

4.4.1 遇有住户在家,应主动微笑打招呼,做到文明礼貌、大方得体。

4.4.2 任何情况下不得进入住户室内(包括对方主动邀请)。

4.4.3 不得乱动或拿取住户庭院中存放的物品(如妨碍作业可暂移它处,作业完毕再移回原位)。

4.4.4 不得摘取住户庭院中的瓜果(自行熟落的瓜果应拾起放到住户阳台上)。

4.4.5 不得索要或收取住户的任何礼物或酬金。

4.4.6 洒水时,避免将水洒在住户的窗户或晾晒衣服上。

4.4.7 喷洒农药时,应及时告知住户并做好标识。

4.4.8 非作业原因,禁止以任何理由进入住户庭院。

4.4.9 对住户庭院保养应根据天气情况及约定次数进行。

4.5 住户庭院绿化保养作业检查

4.5.1 园林绿化主管应每天对保养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和单独检查,并作好相应记录。

4.5.2 跟踪检查。当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进行检查:

a) 检查员工的作业状态与仪容仪表;

b) 检查作业完成是否到位;

c)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好。

4.5.3 单项检查。对保养作业进行完毕后的单项进行抽检:

a) 检查住户庭院大门是否关好锁好;

b) 检查保养效果是否到位;

c) 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改进。

4.6 作业记录与质量评估

4.6.1 园艺师、技术员应将每次进行住户庭院养护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填写养护作业日记。

4.6.2 以上各项记录应每周一次汇总上报园林绿化蕾氢经审核后在管理处归档保存一年。

4.6.3 以上资料记录及绿化主管检查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记录

6 相关支持文件

6.1 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6.2 《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规程》

7  附录

《私家庭院花木园林委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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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