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储运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其持续的生产能力及清洁卫生,满足有机产品的生产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
3.职责
综合部负责设备采购;
生产销售部负责设备的使用、保管、清洁和维护;
综合部负责设备的验收和报废过程管理。
4.内容
4.1设备的采购
设备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更新需要,拟定设备需求申请,报部门主管,通过对现有设备能力评定后,向综合部报《采购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由综合部负责采购。
4.2设备的验收
采购设备到达仪陇县中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后,由综合部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运行、验收。
4.3设备的建帐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综合部负责编号,并记入《设备台帐》,建立设备档案,将设备的原始资料入案存档。
4.4设备的使用
4.1生产销售部根据设备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使用,用于有机产品生产时,使用方法及过程满足有机产品生产要求。
4.2设备使用人严格实行定级、定人,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4.3生产销售部对设备进行标识,标识方法为挂牌标识,标识内容为设备名称、型号、使用人、保养人、设备状态(准用、停用、报废)。
4.5设备的保养、检修、清洁
4.5.1生产销售部负责设备保养、检修,并制定《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4.5.2生产销售部维修人员实施设备的保养、检修并填写《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4.5.3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在所维修设备明显处悬挂维修状态标识,并在《设备检修保养记录》中填写维修内容和更换配件情况,设备修好后,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4.5.4维修好后,由使用部门对环境、设备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防止污染产品。
4.5.5设备清洗采用清水冲洗,经彻底晾晒后方可投入使用;如菜需要消毒,可采用生石灰或高锰酸钾溶液进行,消毒后用清水冲洗,晾晒。设备清洗或消毒后填写《设备清洗记录》。
4.6设备的停用、报废
4.6.1设备的停用
综合部会同使用部门一起对维修后不能达到生产要求的设备的进行鉴定,在该设备上挂牌标识,标识状态为:停用
4.6.2设备的报废
对需报废的设备,由生产销售部使用人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生产销售部主管批准,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填写《设备报废技术鉴定书》,报董事长审核批准,通知综合部做报废处理,并在设备台帐上注销,注明报废日期,同时封存该设备的所有资料,由财务部负责处理资产。
5.相关文件和记录
《采购计划》
《设备台帐》
《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设备运行记录》
《设备清洗记录》